科技与法律(中英文)

上传稿件注意事项
《科技与法律》杂志设置“科技前沿与科技创新”、“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”、“科技战略与创新管理”、“知识产权”、“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”、“科技领域法律规制”、“科研机构立法与治理”、“法律科技化”等栏目。本刊真诚欢迎广大作者针对上诉栏目赐稿。
1.来稿要求
论点明确、论证充分、材料翔实、文字简练,篇幅要求一般在5000字-8000字。一律请用A4纸打印。层次符号用“一、(一)、1、(1)……”顺序标示。
2.来稿内容
来稿内容依次包括:标题(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);作者姓名;作者单位,所在省市,邮政编码;中文摘要;关键词;中图分类号;正文;作者简介(包括:第一作者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籍贯、学位、职称和研究方向);参考文献;英文标题;作者姓名(用汉语拼音,姓前名后,姓名首字母大写);英文作者单位等(同前);英文摘要;英文关键词;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有关项目内容、编号;同时并附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和E-mail。
注意:文中出现的量和单位要求符合国家标准(GB3100—3102),外文字母、符号必须分清大、小写,正斜体;上、下角的字母、数码和符号,其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;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、符号,请在第1次出现时用铅笔注明。
2.1 文献综述
介绍某一领域的近期研究进展。作为背景和对比,也可以简略评述国内外同行的工作。字数(含图表和参考文献,下同)不超过8 000字,文前要有不超过300字的中文摘要、3~8条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;文后要有不超过300个词的英文摘要和相应的英文关键词。
2.2 研究论文
介绍某一课题未发表过的研究成果。要求数据完整、可靠,结论明确,篇幅不超过8 000字。其余同“1.1”。
2.3 研究简报
简要、快速报道某一研究工作的主要结论或阶段性成果。方法过程从简,主要数据齐备,结论明确,篇幅不超过3 000字。文前要有不超过150字的中文摘要、3~8条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;文后要有不超过200个词的英文摘要和相应的英文关键词。
2.4本刊优先发表省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成果,凡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,应在首页地脚注明基金项目的正式名称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。
2.5 图表、照片的要求
2.5.1 曲线图、示意图和照片
在正文相应位置放置图。图要精选,原则上总数不超过6幅。若图中有坐标,要求用符号注明坐标所表示的量(斜体),单位(正体)。插图宽度一般不超过10cm,写明图号和图题,若提供照片,灰度必须清晰。
2.5.2 表格
采用3线表,必要时可加辅助线。表号和表题放在表上,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(用符号),若单位相同可统一写在表头或表顶线上右侧。若有表注,写在表底线下左侧。表中重复出现的文字,不可用“同前”“同左”等表示,必须全部重复写出。
2.6 参考文献书写顺序
2.6.1期刊类
作者名(姓前名后,至多列前3名,后加“等”).引文题目〔J〕.期刊名(外文刊名可缩写),出版年份,卷号(期号):起止页码。
2.6.2 专著类
作者名.书名〔M〕.版本(第一版不写).出版地:出版者,出版年.起止页码.
2.6.3 论文集类(或会议论文集类)
引文作者名.引文题目〔A〕.见(英文用In):主编名.论文集名(会议论文集名)〔C〕.出版地(会址):出版者,出版年.起止页码 注意: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、预印本等,一律不列入正式文献,如有必要可在正文当页下脚加注。
2.6.4 英文文献格式
同上 。
2.6.5 参考文献在正文中按出现顺序用1,2···上角标注,放在“参考文献”中时,用[1]、[2]···顺序标注。
3.稿件处理
3.1 文稿要求打印,一式2份,注明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,并提供文档的软盘或用 E—mail发送给编辑部,采用的稿件在书写格式上必须按照前述各项要求定稿,才可刊用。
3.2 对拟刊用的校外稿将收取一定的版面费。
3.3 来稿收到3个月内将向作者通报处理情况。在此期间,请勿将该稿投往他处。文责自负。因编辑部人手有限,请作者自留底稿,恕不退稿。
对投稿有关事宜需进一步了解者,可向《科技与法律》编辑部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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